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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贵港市中心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安排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6-23 10:15:14

来源: 贵港市中心城区教育

分类: 其他楼讯


贵港市中心城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中心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安排方案》的通知

港北区、港南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贵港市中心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安排方案》已经市中心城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22日

(代章)

贵港市中心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入学安排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依法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8〕17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港北城区小学招生6045人(包括市直学校,下同),其中公办小学招生4545人,民办小学招生1500人;初中招生5350人,其中公办初中招生4000人,民办初中招生1350人(各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见附件3,下同)。

港南城区小学招生1755人,其中公办小学招生1440人,民办小学招生315人;初中招生3200人,其中公办初中招生2200人,民办初中招生1000人。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安排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5〕9号)等政策法规,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统筹划定各小学和初中招生服务范围。

(三)免试入学原则。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制度,学校不得组织与入学相挂钩的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学生。

(四)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按“两为主”的原则。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桂教规范〔2015〕9号规定,“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根据公办学校安排户籍生后的剩余情况,按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入学。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时间节点“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

(六)均衡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班额,减少大班额,遏制超大班额。严格规范编班程序,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三、入学对象和安排顺序

(一)入学对象。

1.小学新生入学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包括非本市户籍的中心城区现役军人子女)和符合进城务工人员条件的随迁子女。

2.初中新生入学对象为城区户籍(包括非本市户籍的中心城区现役军人子女)和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入学对象安排顺序和要求。

在划片范围内,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下列顺序安排入学:

1.户籍在中心城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2018年6月30日前迁入的)。包括户籍在中心城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中心城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寄住或寄养在中心城区的农村孤儿(凭民政部门证明)和组织人事部门引进人才的子女。

2.户籍不在中心城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户籍不在中心城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要求申请在中心城区入学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桂教规范〔2015〕9号文件规定,提供以下有效材料:(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房产部门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4)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并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5)贵港市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可从贵港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填写)。

各公办学校安排片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后(即上述第1项),在有剩余的情况下,再从报名申请入学的户籍不在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中(即上述第2项),按照证件齐全程度安排至学校的招生计划满额为止。安排顺序如下(以下所指的居住证、住所证明须在申请报读学校的划片招生范围内;务工证明必须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中心城区的务工证明):

(1)四证齐全的。即①户口簿;②居住证;③住所证明;④务工证明(证件数相同时,分别按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顺序优先;相同证件类型时,按先取得证件的时间优先安排,满额为止)。

(2)只有三证按以下顺序安排:

①只有户口簿、居住证、住所证明的(证件数相同时,分别按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顺序优先;相同证件类型时,按先取得证件的时间优先安排,满额为止,下同);

②只有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的;

③只有户口簿、住所证明、务工证明的(证件数相同时,分别按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顺序优先,证件类型相同时,按先取得证件的时间优先安排,满额为止);

(3)只有两证的按以下顺序安排:

①只有户口簿、住所证明的(证件数相同时,分别按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顺序优先,相同证件类型时,按先取得证件的时间优先安排,满额为止);

②只有户口簿、务工证明的(证件数相同时,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的优先安排,满额为止)。

各公办学校按上述顺序招生满额后,剩下未能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剩余的民办学校就读。

四、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

港北区、港南区教育局在调查统计各片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及分布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各片区学校布局、招生容量,依据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各学校招生范围。具体见附件3。

五、入学安排程序及时间

(一)公布各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2018年6月25日前)。

(二)户籍生报名登记(2018年6月30日-7月1日)。户籍在中心城区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入学安排对象的监护人(家长)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学校报名登记,采集相关信息(报名登记时所需证件材料见附件1)。

(三)非户籍生申请入学登记(2018年6月30日-7月1日)。户籍不在中心城区划片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确实需要申请在中心城区学校就读的,由监护人(家长)持相关有效证件到居住地范围内的学校申请入学,并填报《贵港市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

(四)上报审定(2018年7月5日)。报名登记和申请入学结束后,各学校将相关报名登记和入学申请名单及相关材料(采集的学生信息)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2018年7月10日)。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各学校公布入学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实施。

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安排工作在贵港市中心城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分别由港北区教育局、港南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入学安排规范、顺利进行。

(二)纪律保障。

1.加强招生管理,实行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阳光招生。小学招生要严格控制入学年龄,严禁招收低龄学生。严格控制班额,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大校额”,禁止擅自跨范围招生;禁止编重点班、特长班。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无正当理由不能转学的规定,严格规范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已经达到“大班额”的学校或班级,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对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不予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2.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廉洁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做好招生工作;严格审核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家长或“中间人”的宴请和财物。

(三)监督保障。

1.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的公告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纠正招生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招生期间,市教育局、港北区教育局、港南区教育局将组织招生工作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形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凡是发现有违规招生行为和违反招生纪律行为的,坚决从严查处,并追究学校校长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生咨询电话:4573030(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212586(港北区教育局基教股)

5909098(港南区教育局教育股)

监督举报电话:4573758(贵港市纪委驻贵港市教育局纪检组);

4233602(港北区纪委驻港北区教育局纪检组);

5906566(港南区纪委驻港南区教育局纪检组)。

贵港市中心城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

入学报名登记需交验的证明材料

(验原件、交复印件)

一、户籍属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1.户口簿、父母双方或单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初中报名须交学生电子学籍基本信息表(只收原件,下同)。

二、符合政策性规定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1.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现役军人子女。

(1)户口簿、父母双方或单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单方现役军人证。

2.寄住或寄养在招生划片范围内的农村孤儿须带户口簿和民政部门证明。

三、户籍不属中心城区的儿童少年(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房产部门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并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5.贵港市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可从贵港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填写)。

附件2

贵港市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申请学校

 

填表时间

 

学生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身份证号

 

民族

 

学籍号码

 

毕业学校

 

户籍所在详细地址

 

现详细  住址

 

父亲姓名

 

营业执照名称或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营业执照名称或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经商务工地址

 

申请理由

父母务工随迁就近入学。

                     监护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提供证件

1.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2.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3.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4.房屋租赁合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5.营业执照(纳税证明); 6.正式劳动合同(含劳动保险证明); 7.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8.其它;(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审查情况

学校

初审

1. 合格

2.不合格,原因:                                   审核人:

复审

1. 合格

2.不合格,原因:                                   审核人:

监督审核

1. 合格

2.不合格,原因:                                   审核人:

备注

有特殊情况的请在此说明:

                                        

注:学籍号码、毕业学校仅供小学毕业生填写;提供证件和审查情况请打"V"号。


附件3

贵港市中心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表

(港北区小学)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人)

招生范围

新世纪

小学

270

荷城社区的部分区域【金田路以东、桂林路以南、中山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

荷城小学

360

①港宁社区的部分区域【达开西支路北华街(港北行政中心)以东、布山大道以南、达开路以西、荷城路以北】;②港宁社区的部分区域【达开路以东、布山大道以南、仙衣路以西、荷城路以北】;③荷城社区的部分区域【仙衣路以东、布山大道以南、民生路以西、荷城路以北】。

金港小学

270

①港宁社区的部分区域【迎宾大道以东、布山大道以南、达开西支路(港宁小学西门北华街)以西、金港大道以北】;②平安路以东、布山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六八村户籍除外),包括消防支队、大宇康城、武警支队、交警支队等大院;③体校生;④平南(西江)监狱;⑤凯旋国际小区;⑥马草江社区的部分区域【迎宾大道以东、金港大道以南、达开路以西、黎湛铁路以北】。

港宁小学

360

①港宁社区的部分区域【达开西支路(港宁小学西门北华街)以东、荷城路以南、仙衣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② 荷城社区的部分区域【仙衣路以东、荷城路以南、民生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③马草江社区的部分区域【达开路以东、金港大道以南、仙衣路以西、黎湛铁路以北】。

中山小学

270

①荷城社区的部分区域【仙衣路以东、民主路以西、郁林路以南、桂林路以北】;②荷城社区的部分区域【金田路以西、桂林路以南、仙衣路以东、布山大道以北、民生路以东、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③荷城社区的部分区域【中山路以东、民主路以西、桂林路以南、金港大道以北】;④港宁社区的部分区域【迎宾大道以东、郁林路以南、仙衣路以西、布山大道以北】(六八村户籍除外);⑤郁林路以北的北环一村、二村区域。⑥龙圣社区部分区域【民主路以东、郁林路以南、解放北路以西、布山大道以北、民主东侧支路(天悦豪庭小区东面)以西、文华路以北的区域】

八一小学

225

龙圣社区【除民主路以东、郁林路以南、解放北路以西、布山大道以北、民主东侧支路(天悦豪庭小区东面)以西、文华路以北的区域之外的区域】,八一社区,三合社区和登龙桥社区在黎湛铁路以北的区域。

石羊塘小学

270

①石羊塘社区;②马草江社区的部分区域【仙衣路以东、金港大道以南、民生路以西、黎湛铁路以北】。

西江中心小学

225

①马草江社区的部分区域【民生路以东、黎湛铁路以北、中山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南】;②小江社区的部分区域【八积巷以东、江北大道以南、中山路以西、建设西路以北的区域,包括市电大大院、聚龙城、大西园大院以及锦远国际小区、港北教育大院、农机大院和郁江湾小区】;②凤凰社区的部分区域【中山路以东、建设路以北、金港大道以南、国际生活港路港宝路凤凰二街以西】。

建设小学

225

1.小江社区的三个区域:①【建设西路以北、贵糖小铁路以东、八积巷以西的区域】;②【仙衣路以东、建设西路以南、贵糖小铁路以西北的区域】;③【中山路以西、建设西路以南、鲤鱼湾东巷路以东、人民路以北的区域,包括市人民医院大院、市防疫站大院、市妇幼保健院大院、市水产畜牧局大院】。2.石羊塘社区代管的区域【迎宾大道以东、铁路以南、仙衣路以西的区域以及建设西路迎宾大道路口以南迎宾大道两侧路段小区(不含西江农场社区)】。

小江小学

180

①小江社区【以下三个区域除外:建设西路以北、贵糖小铁路以东、八积巷以西的区域;仙衣路以东、建设西路以南、贵糖小铁路以西北的区域;中山路以西、建设西路以南、鲤鱼湾东巷路以东、人民路以北的区域,包括市人民医院大院、市防疫站大院、市妇幼保健院大院、市水产畜牧局大院】;②贵塘社区。

县西小学

270

①西五社区;②县东社区;③凤凰社区的部分区域【中山路以东、建设路以北、金港大道以南、国际生活港路港宝路凤凰二街以西的区域除外】。

兴隆小学

135

榕兴社区【含广汇东湖城小区】。

永明小学

90

永新社区,震塘社区部分区域。

震塘小学

90

震塘社区。

南平小学

135

南平社区、东港社区、贵钢、二七三地质队。

登龙桥小学

180

登龙桥社区【登龙桥社区在黎湛铁路以北的区域除外】。

三合小学

180

三合社区【三合社区在黎湛铁路以北的区域除外】。

港城中心小学

270

港城镇棉村。

六八小学

135

港城镇六八村。

蓝田小学

135

港城镇蓝田村。

达开实验小学

180

①西江农场社区、西江产业园;②西江园路以东、金港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西、黎湛铁路以北的区域。

东湖小学

90

火车站以东、黎湛铁路以南、湖畔人家小区东界以西、江北大道以北的区域,市商务局大院,汽车总站大院;广汇东湖城A-1区岚湖嘉苑8#、9#、10#、11#楼,A-2区9#、10#、11#、16#楼。

民办学校

1500

自主招生,同时接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贵港市中心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表

(港南区小学)

学 校

招生计划

(人)

招生划片范围

木松岭学校

495

①木松岭社区;②廉石社区。

港南一小

450

①南山社区的南山路以东地段;②南江社区的南湖片区、河南橘井路片区、河南旧车路片区。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河面小学

135

航运新村社区。

河面小学罗泊湾教学点

45

南江社区的罗泊湾一路片区、二路片区、新兴小区。

河面小学西氮教学点

45

①西江氮肥厂;②西江农场9队;③黄岗岭砖厂。

南江小学

90

南江社区的何屋村片区、南江小区旧村片区、南江小区新村片区、南江龙狗井片区、河南旧村片区。

文笔山小学

180

①南山社区的南山路以西地段。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文笔山小学今年开工建设,招收的学生暂安排在港南一小报名、就读。)

民办学校

315

自主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贵港市中心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表

(港北区初中)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人)

招生范围

荷城初中

1200

港宁社区【除荷城路以南、港宁小学西门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北环路以东之外的区域】;荷城社区【除中山路以东、民主路以西、郁林路以南、金港大道以北之外的区域】;港城镇六八村、蓝田村(含北环新村);体校生。(为消除大班额,招收的学生暂安排在贵港市一德中学就读。)

港北一中

600

荷城社区的部分区域【中山路以东、民主路以西、郁林路以南、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凤凰社区【除中山路以东、金港大道以南、民主路以西、凤凰二街以西、建设路以北的区域】;八一社区;龙圣社区;港城棉村。(原港城镇中校区拆迁,港北一中需改扩建,招收的学生暂安排在贵港市艺体高中就读。)

港北二中(荷城二中)

750

港宁社区的部分区域【荷城路以南、港宁小学西门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北环路以东】、西江农场社区、西江产业园、平南(西江)监狱,贵糖社区,马草江社区,石羊塘社区,马草江社区、石羊塘社区代管的区域【西江园路以东、金港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西、黎湛铁路以北的区域、金港明珠小区】。(2018年开工建设,招收的学生暂安排在郁江学校报名、就读。)

港北三中

400

三合社区、登龙桥社区、榕兴社区、永新社区、南平社区、震塘社区。

港北四中

550

小江社区、西五社区、县东社区、凤凰社区的部分区域【中山路以东、金港大道以南、民主路以西、凤凰二街以西、建设路以北的区域】。

港北五中

500

东港社区;港城平富村、樟村、麻山村、石寨村、富岭村、龙井村、旺华村、群山村、东山村、旺岭村。

民办学校

1350

自主招生,同时接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贵港市中心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表

(港南区初中)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人)

招生范围

港南一中

900

①八塘街道办横岭片;②港南工业园范围;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港南二中

800

户籍在木松岭社区、廉石社区、南山社区、南江社区。

港南三中

500

①户籍或房产在航运新村社区;②房产在木松岭社区、廉石社区、南山社区、南江社区;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港南三中今年开工建设,招收的学生暂安排在河面小学报名、就读。)

民办学校(校址在港南辖区)

1000

自主招生,同时接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新闻来源:贵港市中心城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工作领导

责任编辑: guigang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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